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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(2022—2024年)》,将重点开展主要道路两侧箱体、建筑立面、城市家具、小微空间绿化以及背街小巷等专项整治。
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(20222024年)的通知
《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(20222024年)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(20222024年)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市管理上的水准,逐步建立健全精细化、科学化、规范化城市管理体系,全方面提升城市形象品质,特制定本方案。
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聚焦城市主要道路两侧以及背街小巷开展综合整治,逐步优化市容环境,提升城市管理上的水准,形成长效管理机制,全力营造干净、整洁、有序、安全、人民满意的宜居环境。
问题导向,整治为民。坚持人民至上,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市管理问题,科学决策、精准施策、靶向发力,以“绣花功夫”抓好城市管理,让城市更富魅力、更有温度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
综合施策,建管并重。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,结合城市更新三年行动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等工作,聚焦明显问题和明显短板,坚持点、线、面结合整治提升,既突出点上问题解决,又注重片区化、系统化整治,做到整一片、成一片、靓一片。
完善机制,长效管理。建立完善政府牵头、部门配合、齐抓共管的推进体系,明晰管理职责,完善长效机制,提升常态化、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。总结提炼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验,培育整治典型样板,加强典型示范引导,全方面提升整治效果。
到2024年,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箱体、建筑立面、城市家具、小微空间绿化等方面问题基本整治到位,背街小巷环境面貌显著改善,城市市容环境短板基本补齐,城市景观容貌更加靓丽,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中心城市首位度显著提升。
箱体设置规范美观。重点整治箱体陈旧破损、颜色不统一、有碍市容观瞻等问题,按照优化整合、规范设置、包装美化的思路,推动实现箱体整洁、有序、美观。
建筑立面序化美化。重点整治建筑物户外广告、空调外机、附属设施设置不规范和立面陈旧破损、违法建设等问题,按照拆违、整理、修复的思路,推动实现建筑立面净化、序化、美化。
城市家具有序提升。重点整治设施缺失、功能不全、外观陈旧破损等问题,按照标准化、系统化思路,努力打造宜人、和谐、富有活力的城市公共空间,提升城市环境品质,激发城市魅力。
小微空间绿化更新。重点整治小微空间绿化缺失、泥土、占绿毁绿等问题,按照应绿尽绿、美观协调的思路,全力拓展城市绿色生态小微空间,提升街头巷尾绿色生态质量,打造群众家门口的“小花园”。
背街小巷明显改观。重点整治市容环境“脏乱差”、基础设施缺失等问题,按照环境优美、设施齐全、文明有序的思路,把背街小巷打造成为城市治理的亮点、文脉传承的载体、和谐宜居的家园。
重点开展主要道路两侧箱体、建筑立面、城市家具、小微空间绿化以及背街小巷等专项整治。
1.推进箱体整合迁移。严控道路箱体设置规模与数量,加快整合功能相近或相似的箱体,拆除不具备使用功能的废弃箱体,推动箱体总量减少。加快迁移合乎条件的箱体进场所、进绿化,对有条件入室的箱式配电、变电设施及电信箱体,应迁移建筑物内,条件成熟的可采取地埋方式;道路沿线的机关、企业和事业单位围墙或办公楼体内有条件设置的,应予提供设置箱体的便利条件,配合做好相关迁改工作。
2.推进箱体包装美化。规范箱体设置,统一新设箱体标准,在满足使用上的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小规格尺寸。结合旁边的环境特色,对箱体统一进行“美化”或“隐化”处理。绿地内箱体以“隐化”为主,采用涂装等措施,融入周围环境。绿地外箱体包装以“美化”为主,推进风格与旁边的环境协调融合,保持同一道路上箱体颜色一致。
1.拆除各类违法建设。对主要道路两侧私搭乱建、破墙开店等违法建筑物(构筑物)进行重点整治及强力拆除,对拆除后的土地宜建则建、宜绿则绿,做到即拆、即清、即整、即建、即美。
2.规范户外广告。推进沿街店招店牌规范设置和品质提升,确保同一建筑立面店招规格、材质、色调、尺寸等统一有序。对未经审批、长期空白闲置、设施陈旧破损、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店招设施开展整治,消除安全隐患,提升户外广告形象品质。
3.整修建筑外墙、围墙。整体美化、修复建筑立面,提升建筑立面整体效果;逐步减少临街实体围墙,实现透绿借景,形成道路沿线点线面协调呼应、相得益彰的整体景观效果。
4.规范建筑附着设施。按照整齐、有序、美观的思路,整理规范空调外机、晾衣架、防盗窗、遮阳棚等设施;清理杂乱无章管线,对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管线下地,对不具备条件的区域,整理、归并和隐藏建筑外墙各类管线。
1.道路设施整治提升。对道路设施开展排查整治,实现道路、桥梁、人行道等设施连续、平整、畅通,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;路面、桥面、栏杆及护栏等设施无明显污渍;排水(污)设施无破损、缺失;对破损、毁坏的道路及排水设施及时修补,确保功能完好;工地围挡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。
2.环卫保洁设施整治提升。对公厕、转运站、垃圾桶(箱)、环卫车辆等环卫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整治,确保公共厕所设施完好,保洁及时,无明显异味;公厕指示牌无破损、缺失;转运站垃圾及时转运,周边区域干净整洁,无垃圾乱倾倒、污水横流现象;垃圾桶(箱)布置合理,桶身干净整洁,固定摆放,无破损现象;规范垃圾桶清运管理,防止渗滤液及冲洗水进入雨水管网;垃圾分类点设施完好,管理规范。
3.交通设施整治提升。对交通信号灯及控制监控设备、道路隔离、标识标线、停车泊位、减速带等设施开展排查整治,确保设置规范,对倾斜、破旧、污损、缺失的设施和标识不明显、书写不规范、破旧、污损、缺失的门牌、路标及时修复、清理、更换;规范停车泊位设置,确保标线清晰,无违法占用、挪用现象。
4.路灯照明设施整治提升。通过对路灯照明设施排查整治,实现灯杆无倾斜、无裂痕、表面喷塑层无剥落,灯杆检修门无缺损,电源线路无,路灯设施无乱贴乱画等现象。
5.箱、盖、亭等设施整治提升。实施箱、盖、亭等设施综合整治,实现强弱电交换箱、通信电缆箱无电源线路,无设施破旧、损毁、乱张贴、明显污渍等现象;各类井盖完好,井盖、框吻合配套、标识齐全,防坠网完好无破裂、缺失、移位、堵塞等现象,井盖与路面无明显落差;邮箱、报刊亭、电话亭等干净、整洁、有序,无设施破旧、损毁、乱张贴、明显污渍等现象;公安岗亭、行政执法岗亭、售货亭(售货机)等各类岗亭设施功能完好,无破旧、损毁、乱张贴等现象;供水、供电、充电桩等设施功能正常,无陈旧、破损、锈蚀等现象;智能垃圾分类回收机、噪声显示屏等设施无破旧、损毁及乱张贴等现象。
6.杆线设施整治提升。实施杆线整治,及时清洗整理废弃的线杆,实现设施无污损,无乱拉乱接的电线、电缆线,无倾斜、破损、陈旧及乱张贴、张挂、涂写、刻画的“牛皮癣”小广告等现象;推进空中“蜘蛛网”整治,主要道路、重要节点的杆线实现强弱分设、平整对称、捆扎均匀、标识清晰、色调统一、牢固安全、美观协调。
7.公共出行设施整治提升。对公交车站等交通设施及车辆进行排查整治,确保设施完好、车况良好、整洁干净;加强共享自行车设施整治提升,实现车辆停放有序、车况良好、运维及时。
1.园林设施整治提升。对园林绿化设施开展排查整治,实现绿地植物健康生长;乔木修剪、长势情况良好,行道树整齐、连续、不空缺;绿地卫生保洁状况良好,废弃物清理及时;街景小品、户外健身、坐凳等功能正常,设施完好。
2. 小微空间整治提升。对主次干道两侧及背街小巷开展排查整治,实现无露天焚烧枯枝、落叶,无明显暴露垃圾,无泥土等现象。及时组织绿化补种补植,建设口袋公园、小微绿地,丰富公共绿地布局,提升群众家门口区域环境品质。
1.整治市容环境。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及保洁制度,配齐保洁人员,推行小型机械化清扫作业;实行垃圾日产日清,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;清理乱搭乱建、乱拉乱挂、乱张乱贴等现象;整治车辆乱停乱放,取缔占道经营。
2.完善基础设施。修缮改造道路,完善路面标线,确保道路畅通、路面平整;完善排水管道,实施雨污分流;推进见缝插绿、补植绿化,美化树池;完善环卫设施,合理地布局垃圾分类设施、果壳箱、公厕等。
3.完善公共服务设施。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域,在道路适合停车区域施划停车泊位;配备基本城市家具,加强日常维护管理。
4.改造建筑立面。对陈旧破损立面进行粉刷改造,规范设置店招店牌、空调外机,确保安全美观;修复出新陈旧破损围墙,保持与旁边的环境协调一致。
第一阶段:编制项目,明确任务。各地、各部门每年第四季度启动下年度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编制工作,12月底前完成年度具体项目编制工作,并报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市整治办”)。
第二阶段:全方面实施,集中攻坚。每年11月底前,各地、各部门依据年度整治计划方案,有步骤、有计划地推进各项目实施,确保按时序要求推动项目落实。
第三阶段:考核验收,巩固提升。每年12月底前,市整治办牵头组织对各地年度计划确定的项目完成情况做验收考核。各责任单位要落实长效管控措施,加强项目日常监管,持续巩固整治成效。
按照“条块结合、以块为主、属地管理、权责一致、权属实施”的原则,各区政府(管委会)组织实施建筑立面和背街小巷整治,各权属单位组织实施箱体、城市家具和小微空间绿化整治;属于市级事权的整治任务,由市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组织实施。
(一)各区政府(管委会)。对辖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牵头、总负责,具体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编排、具体项目方案设计和组织推进落实工作。
(二)市城管局。负责市整治办日常工作。牵头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制定、项目方案设计审核、工作规划印发、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会办、整治业务指导和项目推进跟踪检查、考核验收等组织协调工作;牵头组织各权属单位开展箱体、城市家具、小微空间绿化等专项整治;牵头组织各地开展建筑立面、背街小巷等专项整治。
(三)市发改委。负责协调指导供电公司实施箱体和杆线的清理、迁移、整合及美化包装。
(四)市工信局。负责协调指导通信产权单位实施箱体和杆线的清理、迁移、整合及美化包装。
(五)市财政局。根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任务,负责落实市级部门实施项目的财政经费保障工作。
(六)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。负责各类箱体、城市家具的规划管理等工作;协同推进建筑立面整治工作。
(七)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。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各类箱体、杆线及城市家具改造提升等工作。
(八)市市政和园林局。负责城市主要道路设施改造、景观提升、绿化提档等提升工程的推进落实;负责所属的箱体、城市家具、小微空间绿化、地下管网等提升改造工作。
(九)南通通管办。负责牵头协调通信产权单位实施箱体和杆线的清理、迁移、改造及美化包装。
(十)市城建集团。强化城建项目的日常管理,做好城建项目中涉及城市家具、道路设施、绿化等改造提升工作。
(十一)箱体、城市家具和小微空间各权属单位。负责各自维护管理的箱体、城市家具和小微空间绿化的美化包装、提档改造和日常维护工作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充分的发挥市整治办牵头抓总作用,强化高位协调、统筹调度,加强会商会办,及时解决环境整改治理重点难点问题,构建“全域覆盖、联动协作、有机互补、齐抓共管”的工作格局。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制定环境整改治理相关行动方案,编排项目计划,精心组织、扎实推进。崇川区按照市整治办确定的年度整治计划抓好组织推进,其他县(市、区)结合实际,有序开展各项工作。
(二)强化工作保障。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整治投入力度,合理配置人力、财力和物力,原则上崇川区每年投入不少于4000万元,其他县(市、区)每年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,推动整治项目干一件、成一件。广泛开展宣传发动,引导社会公众参与,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。
(三)严格考核评估。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城建交通计划考核、城市长效管理测评等考核范围,完善“周巡查、月暗访、季通报、年考评”机制,强化随机暗访、定期督查和督促整改,督查结果与各地考核结果挂钩。对工作不力、季度考核排名连续倒数的单位,视情况予以通报、领导约谈、取消年终评优资格等处理;对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,由有关部门依法、依规、依纪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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